Tuesday, May 20, 2014

“好吧,现在轮到你们自我介绍了。就从你开始吧!”我用马克笔指着最早来到的那两个我自认为英校生中的那位比较高的女生。
她坐在我左边最前排的最左边的位置。我把它当成第一个位置。
她的名字是丽颖,坐在她左边的那个和她一起进来的女生是祖儿。她们同样是MGS的学生。

缘始于此。
这是我们的第一次邂逅。
也是命运为我们安排的第一场戏。

第一天的代课,总算有惊无险地过去了。
总的来说,一切还算顺利,但师生间的交流还是缺了些,我想毕竟是第一次见面的关系吧!
要说谁给我留下的印象最深刻的话,那应该就是祖儿及一个叫伟杰的钟灵生吧。
原因是他们都还蛮聪明的,许多数学题他们轻而易举地就解决了。
不是我的心偏向较聪明的学生,教这一类学生其实还挺轻松的。
许多要诀,我只要解释一遍他们就能领悟,我也不需要大费口舌地重复解释。

在接下来的几堂课里,我渐渐的和这些学生们熟稔了,也开始可以像朋友一样说笑。
这一班共有九个学生,其中六个是女生,只有三个是男生,可以说是阴盛阳衰。
虽然同样是钟灵生,但那三个男生基本上没什么交际,我也很少看他们跟对方说话,似乎都只活在自己的世界里。
另外六个女生则分成两个帮派。
丽颖几乎只和祖儿说话,但她们说话时都比较斯文,声音也不会太吵。
相反的,右手边的四个女生则比较吵,尤其是Priscilla,她们说话时总是不理会我的存在。
哈哈,幸好我比较看得开,而且我偶尔也会在她们高谈阔论时搭话,这样才不至于无聊。
这两个帮派的女生虽不怎么有话说,但偶尔聊到一起都认识的人时,她们还是可以聊得很开心的。

这六个女生里,有五个是漂亮的,但我对她们并没什么特别的感觉。
因为一见钟情这一套,对我来说还是比较难接受的。
所以我一直都只把她们当学生看待,充其量也只是朋友。
直到这一天,爱神丘比特的箭射中了我平复已久的心,她的一句话,让那曾经熟悉却又陌生的心动的感觉,又回来了。

一个星期,转瞬即逝。
今天本该是代课的第一天,但我却被老爸拉去怡保祭拜祖宗。
过几天便是清明了。
原本是打算星期六才去的,但老爸说他今天难得休假,所以不想待在家里浪费时间。
老实说,我也不想第一天代课就放学生飞机,但我也没办法拒绝老爸。
毕竟是清明节啊,华人祭拜祖先的传统早在几千年前就传承下来了,我也没理由不去。
无奈之下,只好给沈老师打个电话,让她帮我通知这些我还未曾见过的学生。
“第一印象肯定被扣分了。”我喃喃自语。

我们总是和时间在赛跑,但从来没有人跑赢了时间。
稍不留神,一个星期又过去了。
我坐在车上,翻阅着手中那本厚重的中五数学参考书,脑海中努力回想起那天沈老师对我说的话。
车子停在我家附近的一家书店,这里提供印刷服务。
距离上课时间还有约莫一个小时。
“是第五课还是第六课呢?”我心想。
自从那场车祸后,我的记忆力就出现了问题。
有很多事情,你五分钟前告诉我,五分钟后我就会忘记。
奇怪的是,我忘记的都是一些琐碎的事情。
比较重要的事情我还是能够记得的。
我甚至怀疑自己是否患上了短暂失忆症。
管他的。
“还是打个电话给沈老师吧!”我一边想,一边拿着索尼,打开电话簿,找出沈老师的手机号码,然后拨通。
十分钟后,我推开书店的门,走了进去。
“安娣,请帮我复印这几页。A4纸,前面和后面,一共要十份,谢谢。”我对老板娘说,手中拿着那本已经打开的参考书,上面写着'Chapter 6 Gradient and Area Under a Graph'。
“好的,没问题。”她面无表情地回复道。
不消十分钟,老板娘便拿着已经复印好的笔记和我的参考书,出现在我面前。
“好了,一共是两块四。”
我掏出钱包,拿出了两张蓝色的纸币和两个二十仙的硬币交给她。
“谢谢。”我礼貌性地道谢。
老板娘只顾着把钱放进收银机里,并没有看着我。

到了欢喜林,索尼的脸上显示着四时四十分。
“还有二十分钟,先好好准备吧。”我在心中盘算着。
看着手机上的时间正一分一秒地倒数着。
尽管已经有了几年的教书经验,但心中难免还是有些紧张。
这是一股说不出理由来的紧张。
门突然被推开了,我把头转过一看,只见两个女生手上拿着文件夹走了进来。
她们看了我一眼,脸上并没有因为换了个老师而惊讶的表情。
我想沈老师一定早已通知了她们吧。
她们先把文件夹放在前排左边的桌子,然后再走出门外各自拿了凳子进来。
当她们再次进来时,我仔细端详她们。
其中一个长得颇高,留着齐肩的短发,皮肤也比较黝黑,或者应该说是古铜色比较恰当。
另一个则身材较矮,头发较她的朋友长,皮肤也较白皙。
起初,外表看来她们迥然不同。但当她们开口说话时,我还是发现了她们俩在外表上的共同点-牙套。
见她们戴着牙套,我便开始揣测她们的学校。
在槟城有个不成文的奇怪风俗。
相较于在华校读书的女生,在英校读书的女生大多喜欢戴牙套。
可以说十个英校女学生当中就有七个是戴牙套的。
我也不明白固中原因,或许戴牙套就如穿衣服戴眼镜一样,是种时尚吧。
基于这种不成文的风俗,我便猜想她们是英校生吧。
然后我还在心里列出了她们可能就读的学校有哪些。
CGL, MGS, CPT 和CLS 应该是槟城算有名的英校了,而且都是女校。
想着想着,我看了看手机。
三时五十五分,还有五分钟,她们来早了。
她们俩坐下后,便拿出自己的笔记出来看。
我没看清楚是什么笔记,也没问她们。
我们就这样坐在各自的位置上,什么也没说,一直等着其他学生的到来。
时间将近四时正,其他学生也陆续进班了。
时间差不多了,我数了数课室里学生的人数。确定人数后,我便把复印好的课文分发给他们。
“在还没上课之前,我先简单地自我介绍。我姓黄,你们可以叫我黄老师,也可以叫我的名字。”说着,我用马克笔在白板上写下了“黄靖谦”三个字。
“当然,我是比较希望你们直接叫我的名字,毕竟我们的年纪差不多。叫我老师的话会让我看起来较老,哈哈哈。”我看着他们笑着说。
课室里只有我一个人的笑声,他们只是面无表情地看着我。
“没关系。”我心想。
“好吧,现在轮到你们自我介绍了。就从你开始吧!”我用马克笔指着最早来到的那两个我自认为英校生中的那位比较高的女生。
她坐在我左边最前排的最左边的位置。我把它当成第一个位置。
她的名字是丽颖,坐在她左边的那个和她一起进来的女生是祖儿。她们同样是MGS的学生。
我猜对了。

驾着国产英雄老车,然后心中在盘算这下一次如果隔天有课的话,一定要早点上床找周公,才不会像今天一样赶得就像老婆和别的男人跑了一样。
尽管我几乎每一次睡迟了都会和自己约定要早点上床睡觉。
依照惯例,每一天去欢喜林之前,我都会先载一些学生。
当然,都是不收费的,那欢喜林的院长吝啬得很,
哦对了,她姓沈。
这里的学生及老师都称呼她为沈老师,所以若要问我她的全名是什么的话,不好意思,我还真的不知道。
载了学生到了补习中心,时间刚好是九时正。
然后,又是两个小时的上课时间了。
对着那几个懵懵懂懂的小瓜,还有那乏味的教课内容,很多时候我都忍不住打瞌睡了。
所以这两个小时,对我而言总是特别漫长。
对不起,教小学低年级的学生,实在不是我的兴趣。但为了自己的肚子以及口袋,我只好委屈自己了。
好不容易捱到了十一点,交待功课和忍受小瓜们的抱怨声后,我便收拾一切,背上背包,准备回家去。
正当我准备走出大门时,站在厨房门口的沈老师把我叫住了。
她走了过来,然后在我面前斟了一口手上握住的茶杯。
“黄老师,我想问你一个问题。”她说道。
我以略带疑问的语气“啊”了一声,示意她继续讲下去。
这时我注意到一颗小水珠从她嘴角滑了下来。
“是这样的,”她用手背抹了抹嘴角。“你有兴趣教form five的数学吗?因为原来的老师因为有事不能继续了,所以想问问你有没有兴趣接替他。”
“数学啊?”我用了约莫五秒的时间想了想。“应该没问题。有几位学生呢?大概教到哪里了?好让我准备下。”
“一共有九位学生。我也不懂教到哪里了,不如我问了那个老师后再告诉你?”
“Ok,谢谢。”我礼貌性地笑了笑。
她报以同样的笑容。“再见。”
“下星期见。”然后转头就走。“走吧,回家了。”我对着已在庭院里等着的那几个早上由我载来的学生说。
所谓送佛送到西,在回家之前,我还得把早上载来的那几个学生送回家去。
再次强调,我是不收费的。
在回家的途中,我都会经过一家开放式的咖啡“店”。
那间咖啡“店”四周都是开放的,没有墙壁,只是简单的搭了个棚,然后就可以营业了。
与咖啡“店”为邻的,是一间人们供奉拿督公的神庙,和咖啡“店”一样是开放式的。
咖啡“店”里的档口屈指可数:卖饮料的少不了,其它的两个档口分别卖的是印度面和炒饭之类的食物。
我最常光顾的,是卖炒饭的档口。一个星期至少有三顿午餐我都会在这里解决,今天也不例外。
因为是常客,还没等我开口,档口老板就知道我要的是什么了。
“一样对吧?”老板问道。
“荷包蛋要熟的。”我笑了笑说。
不消一会儿功夫,热喷喷的炒饭就已经被打包好了。
我将手上的五零吉钞票塞给老板,然后说了声谢谢就往汽车的方向走去。
一到家,我便把身上的衬衫以及恼人的牛仔裤给脱了,然后上床睡午觉去。
至于刚打包的炒饭呢,等睡醒了再说吧!

故事,应该从这里说起。
二零一二年的四月里某个星期五,早晨。
垄尾区龙沙大厦最顶层的某个单位。
刺耳的钟声犹如电钻般狠狠地钻进我的耳膜,原本频率已经很高的声波经过耳小骨后加倍放大,再通过耳蜗及听觉神经线进入大脑,然后大脑发出如铁撬般的反应神经,硬生生地把我的眼皮撬开。
我把手伸向身旁的小橱上,经过几番摸索,终于拿到了那坏我美梦的索尼xperiaS。
我先习惯性地用擦过眼屎的食指在手机屏幕上一划,把那恼人的闹钟功能给关闭,然后才毫不情愿地睁开眼睛。
刺眼的屏幕灯透过半睁开的眼皮,刺进了我的眼球,直达视网膜。
那种刺痛感,就好比正中午时用肉眼望向后羿不忍心射下的太阳。
只可以用一个字形容。
“靠!”我咒骂道,一边把手机丢在床上的一角,差点没掉了下去。
我揉了揉眼睛,待眼睛能够完全睁开了,才把一分钟前被当成弃婴的索尼捡回来。
我按了按解锁键,只见屏幕上显示着八时十六分。
“干!又要迟到了。” 
我赶紧打开衣橱,拿了几件见得了人的衣裤然后匆匆走去冲凉房。
当我把衣裤挂在衣架上时,差点抓狂了。
最重要的内裤竟然漏了。
拿起冷水,马马虎虎地往头淋下去。
虽然已经习惯了洗冷水澡,但身体还是忍不住哆嗦,至少这证明了我的神经系统还能够正常操作。
先用肥皂随便地把头发,身体及那凹凸不平的脸都洗过,再用冷水把泡沫都冲走,然后用毛巾把身体的每个角落及头发抹干后,我便匆匆地换上清洁的衣裤。
在走回房间的途中,我会先经过饭厅。
饭厅里有张可容纳六人的饭桌。
这张用木制成的饭桌上有一包“赶羚羊”品牌的面包,还有几粒蛋挞,都是老爸一早出外吃早餐时打包回来的。
老爸几乎每一天都会打包早餐给我们,他买什么,我们就吃什么,所以我从来不会为早餐而烦恼。
嗯,谢啦老爸!
过了饭厅,便是客厅。
客厅的墙上挂着一个外观普通,圆形的时钟。
经过那里时,我望了望时钟。
最长的分针指着“四”。
“不到五分钟,不错。”我嘀咕道。
收拾好书包及文具,拿了车钥匙及钱包,还有昨晚睡觉前已装满水的水壶,我便出门去了。
哦!差点忘了,还有索尼。
又书包又文具的,我知道你们一定会以为我这是要上学去。
不不不,我是一名补习老师。
忘了介绍自己,我姓黄,名靖谦,第四声的靖,第一声的谦,不是金钱,也不是进钱。
生于九零年,是著名的九零后的第一代, 所以严格来说,我还算是一名九零后的前辈。
身高五尺十,踮起脚来就是标准的六尺大汉了。只可惜中学时不爱打篮球,否则现在我就拥有了足以风靡万千少女的模特儿身材。
注意,身材而已。
求学时期的我,对课外活动格外活跃,跆拳道、羽球、游泳样样精通,因此为了满足我过人的精力,我的雄性荷尔蒙的分泌也比常人多,这也造成了我的脸上长满了青春痘。
没错,我是唬烂的。
求学时期的我,对于外表并不是很注重,因为我相信,相较于外表俊俏但内心柔弱的臭男生,女生是比较喜欢其貌不扬但性格刚烈的男生。
后来,看见那些空有外表的臭阿瓜都牵着校花的手时,我发现我错了。
话说回来,因为不注重外表,再加上我常年与这些青春痘奋战,导致了我的脸上留下了不少胜利的痕迹--数不清的凹凸不平的疤痕。
这些疤痕对其他男生而言或许是世界末日,但对我而言,每一个洞都象征着我的青春。
青春无敌,青春万岁啊!
聪明是我的优点,也是我的缺点。
因为我的聪明,所以从国小一年级开始,一直到高中一,我都名列前茅。
然而,也因为我的自作聪明,到了高中二,我便开始处处碰壁。
但是,我都不在乎。
我在乎的是,我的青春并没有白过。
对了,我是一名补习老师。
早在二零一零年大学先修班毕业后,我便开始教书了。
我教书的原因有两个:第一,时间自由;第二,可以照顾患有肾病的弟弟。
起初,我只是抱着跃跃欲试的态度教书,毕竟我也没有任何教书的经验。
但教着教着,就教出兴趣来了。
从一开始,我把自己的房间充当课室,到后来,我到“欢喜林”补习中心教书,我都是一步一脚印地累积经验及名气。
既然提到了,就说说“欢喜林”补习中心吧!毕竟故事里的许多重要场景,都是在这家补习中心里。
这补习中心的名字取得挺欢喜的,实际上这里的学生一点都不欢喜,因为这里的女院长是出了名的凶,是名符其实的恶婆娘。
当然,在这里教了两年书,我都没告诉她我给她取了这个外号。
这里是我事业的起点,一段意想不到的爱情的发源地。
在这里,我邂逅了她。
在这里,我爱上了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