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May 20, 2014

故事,应该从这里说起。
二零一二年的四月里某个星期五,早晨。
垄尾区龙沙大厦最顶层的某个单位。
刺耳的钟声犹如电钻般狠狠地钻进我的耳膜,原本频率已经很高的声波经过耳小骨后加倍放大,再通过耳蜗及听觉神经线进入大脑,然后大脑发出如铁撬般的反应神经,硬生生地把我的眼皮撬开。
我把手伸向身旁的小橱上,经过几番摸索,终于拿到了那坏我美梦的索尼xperiaS。
我先习惯性地用擦过眼屎的食指在手机屏幕上一划,把那恼人的闹钟功能给关闭,然后才毫不情愿地睁开眼睛。
刺眼的屏幕灯透过半睁开的眼皮,刺进了我的眼球,直达视网膜。
那种刺痛感,就好比正中午时用肉眼望向后羿不忍心射下的太阳。
只可以用一个字形容。
“靠!”我咒骂道,一边把手机丢在床上的一角,差点没掉了下去。
我揉了揉眼睛,待眼睛能够完全睁开了,才把一分钟前被当成弃婴的索尼捡回来。
我按了按解锁键,只见屏幕上显示着八时十六分。
“干!又要迟到了。” 
我赶紧打开衣橱,拿了几件见得了人的衣裤然后匆匆走去冲凉房。
当我把衣裤挂在衣架上时,差点抓狂了。
最重要的内裤竟然漏了。
拿起冷水,马马虎虎地往头淋下去。
虽然已经习惯了洗冷水澡,但身体还是忍不住哆嗦,至少这证明了我的神经系统还能够正常操作。
先用肥皂随便地把头发,身体及那凹凸不平的脸都洗过,再用冷水把泡沫都冲走,然后用毛巾把身体的每个角落及头发抹干后,我便匆匆地换上清洁的衣裤。
在走回房间的途中,我会先经过饭厅。
饭厅里有张可容纳六人的饭桌。
这张用木制成的饭桌上有一包“赶羚羊”品牌的面包,还有几粒蛋挞,都是老爸一早出外吃早餐时打包回来的。
老爸几乎每一天都会打包早餐给我们,他买什么,我们就吃什么,所以我从来不会为早餐而烦恼。
嗯,谢啦老爸!
过了饭厅,便是客厅。
客厅的墙上挂着一个外观普通,圆形的时钟。
经过那里时,我望了望时钟。
最长的分针指着“四”。
“不到五分钟,不错。”我嘀咕道。
收拾好书包及文具,拿了车钥匙及钱包,还有昨晚睡觉前已装满水的水壶,我便出门去了。
哦!差点忘了,还有索尼。
又书包又文具的,我知道你们一定会以为我这是要上学去。
不不不,我是一名补习老师。
忘了介绍自己,我姓黄,名靖谦,第四声的靖,第一声的谦,不是金钱,也不是进钱。
生于九零年,是著名的九零后的第一代, 所以严格来说,我还算是一名九零后的前辈。
身高五尺十,踮起脚来就是标准的六尺大汉了。只可惜中学时不爱打篮球,否则现在我就拥有了足以风靡万千少女的模特儿身材。
注意,身材而已。
求学时期的我,对课外活动格外活跃,跆拳道、羽球、游泳样样精通,因此为了满足我过人的精力,我的雄性荷尔蒙的分泌也比常人多,这也造成了我的脸上长满了青春痘。
没错,我是唬烂的。
求学时期的我,对于外表并不是很注重,因为我相信,相较于外表俊俏但内心柔弱的臭男生,女生是比较喜欢其貌不扬但性格刚烈的男生。
后来,看见那些空有外表的臭阿瓜都牵着校花的手时,我发现我错了。
话说回来,因为不注重外表,再加上我常年与这些青春痘奋战,导致了我的脸上留下了不少胜利的痕迹--数不清的凹凸不平的疤痕。
这些疤痕对其他男生而言或许是世界末日,但对我而言,每一个洞都象征着我的青春。
青春无敌,青春万岁啊!
聪明是我的优点,也是我的缺点。
因为我的聪明,所以从国小一年级开始,一直到高中一,我都名列前茅。
然而,也因为我的自作聪明,到了高中二,我便开始处处碰壁。
但是,我都不在乎。
我在乎的是,我的青春并没有白过。
对了,我是一名补习老师。
早在二零一零年大学先修班毕业后,我便开始教书了。
我教书的原因有两个:第一,时间自由;第二,可以照顾患有肾病的弟弟。
起初,我只是抱着跃跃欲试的态度教书,毕竟我也没有任何教书的经验。
但教着教着,就教出兴趣来了。
从一开始,我把自己的房间充当课室,到后来,我到“欢喜林”补习中心教书,我都是一步一脚印地累积经验及名气。
既然提到了,就说说“欢喜林”补习中心吧!毕竟故事里的许多重要场景,都是在这家补习中心里。
这补习中心的名字取得挺欢喜的,实际上这里的学生一点都不欢喜,因为这里的女院长是出了名的凶,是名符其实的恶婆娘。
当然,在这里教了两年书,我都没告诉她我给她取了这个外号。
这里是我事业的起点,一段意想不到的爱情的发源地。
在这里,我邂逅了她。
在这里,我爱上了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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